热线电话:17637188688

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

主营:合同审查,婚姻家事,知识产权,劳动与社会...

商铺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许昌房屋租赁合同***咨询-【郑州安博】(诚信商家)
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
6
企业等级: 普通会员
经营模式: 商业服务
所在地区: 河南 郑州
联系卖家: 周主任 女士   QQ在线咨询1034985053
手机号码: 17637188688
公司官网: www.anbozz.com
公司地址: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

许昌房屋租赁合同***咨询-【郑州安博】(诚信商家)

发布时间:2020-06-27 17:12:11        








在租赁房屋期间,如果遇到了房屋租赁合同***,有一些情况是可以解除合同的,这就需要我们对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***规定有一定的了解,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吧。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***或者迟延***租金的,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在合理期限内***。承租方逾期不***的,出租 方可以解除合同。

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,致使承租方不能对租赁物使用、收益的,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***租金。

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承租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。

【郑州安博】在发展过程中,忠于***,以诚信、***、负责的态度,为广大客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***等多种***问题解决方案,如果您有需要的话,欢迎到我们律所进行咨询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


当一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***要求之后,***根据对事情的调查,会决定是否想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,如果相对方收到了合同解除通知的话,应该怎么做呢?

合同相对方对解除通知虽有异议,但是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提出,抑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路径向***或仲裁机构提起***或仲裁的,应视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实现。如果相对方未依照法定期间或法定途径对解除合同通知提出异议的,如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***起诉的,人民***应不予支持,合同应在解除通知约定之日或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解除。

【郑州安博】是一家专门***于为企业提供全新模式的***顾问服务,兼具其他民商经济业务的***化、规模化、公司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,从******、企业类别、律师业务类型等各方面对团队成员进行精细的分工,旨在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***、有效的***服务。



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***规定对于房屋租赁期间双方的责任义务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,在出现房屋租赁合同***时可以作为参考,了解一下怎么解决,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吧:

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

第二百三十条出租方出卖租赁房屋的,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方,承租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。

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方的事由,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、灭失的,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***租金;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、灭失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。

【郑州安博】拥有多个领域的***律师,能够为客户解决遇到的众多***难题,同时采取团队合作的方式,确保能够尽快的为客户解决房屋租赁合同***等问题,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,在行业内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。



许昌房屋租赁合同***咨询-【郑州安博】(诚信商家)由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提供。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(www.anbozz.com)为客户提供“合同审查,婚姻家事,知识产权,劳动与社会保障,***采购与招标”等业务,公司拥有“北京安博”等品牌,专注于***服务等行业。欢迎来电垂询,联系人:周主任。同时本公司(www.fengxianpinggu.com)还是从事郑州公司劳动合同管理,公司员工手册管理,公司人力资源文件管理的服务商,欢迎来电咨询。
免责声明
•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,请读者仅做参考,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、触犯法律的内容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,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@qq.com
  • 周主任女士 QQ在线咨询1034985053
  • 手机:17637188688
  •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!

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

商铺|诚信档案
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

电话:17637188688传真:0371-55370037

免责声明: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,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,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。

风险提醒: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,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,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。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,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。过低的价格、夸张的描述、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,请采购商谨慎对待,谨防欺诈,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!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,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,如查证属实,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,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!

联系:304108043@qq.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,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,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,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!

商铺首页 | 公司概况 | 供应信息 | 新闻动态 | 诚信档案 | 联系我们 |

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 电话:0371-55370037 传真:0371-55370037 联系人:周主任 17637188688
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主营产品:合同审查,婚姻家事,知识产权,劳动与社会保障,**采购与招标

Copyright © 2025 版权所有: 产品网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。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
商盟客服

您好,欢迎莅临【郑州安博】,欢迎咨询...